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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金瓶梅1—5集未删减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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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問曰:“祭如之何則不行旅酬之事矣?”孔子曰:“聞之:小祥者,主人練祭而不旅,奠酬于賓,賓弗舉,禮也。昔者,魯昭公練而舉酬行旅,非禮也;孝公大祥,奠酬弗舉,亦非禮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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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崇與王愷爭豪,並窮綺麗,以飾輿服。武帝,愷之甥也,每助愷。嘗以壹珊瑚樹,高二尺許賜愷。枝柯扶疏,世罕其比。愷以示崇。崇視訖,以鐵如意擊之,應手而碎。愷既惋惜,又以為疾己之寶,聲色甚厲。崇曰:“不足恨,今還卿。”乃命左右悉取珊瑚樹,有三尺四尺,條幹絕世,光彩溢目者六七枚,如愷許比甚眾。愷惘然自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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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喪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眾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納財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無算;士疏食水飲,食之無算;夫人世婦諸妻皆疏食水飲,食之無算。大夫之喪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眾士疏食水飲;妻妾疏食水飲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;婦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練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醬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飲酒者先飲醴酒。期之喪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飲酒。期終喪,不食肉,不飲酒,父在為母,為妻。九月之喪,食飲猶期之喪也,食肉飲酒,不與人樂之。五月三月之喪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飲酒,不與人樂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飲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飲酒可也。五十不成喪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則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則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則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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昏禮者,將合二姓之好,上以事宗廟,而下以繼后世也。故君子重之。是以昏禮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征、請期,皆主人筵幾于廟,而拜迎于門外,入,揖讓而升,聽命于廟,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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祖光祿少孤貧,性至孝,常自為母炊爨作食。王平北聞其佳名,以兩婢餉之,因取為中郎。有人戲之者曰:“奴價倍婢。”祖雲:“百裏奚亦何必輕於五羖之皮邪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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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子與子游立,見孺子慕者,有子謂子游曰:“予壹不知夫喪之踴也,予欲去之久矣。情在于斯,其是也夫?”子游曰:“禮:有微情者,有以故興物者;有直情而徑行者,戎狄之道也。禮道則不然,人喜則斯陶,陶斯詠,詠斯猶,猶斯舞,舞斯慍,慍斯戚,戚斯嘆,嘆斯辟,辟斯踴矣。品節斯,斯之謂禮。人死,斯惡之矣,無能也,斯倍之矣。是故制絞衾、設蔞翣,為使人勿惡也。始死,脯醢之奠;將行,遣而行之;既葬而食之,未有見其饗之者也。自上世以來,未之有舍也,為使人勿倍也。故子之所刺于禮者,亦非禮之訾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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