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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尤蜜荟无圣光
司徒文瑾
王中郎令伏玄度、習鑿齒論青、楚人物。臨成,以示韓康伯。康伯都無言,王曰:“何故不言?”韓曰:“無可無不可。”
卯甲申
恒豆之菹,水草之和氣也;其醢,陸產之物也。加豆,陸產也;其醢,水物也。籩豆之薦,水土之品也,不敢用常褻味而貴多品,所以交于神明之義也,非食味之道也。先王之薦,可食也而不可耆也。卷冕路車,可陳也而不可好也。武壯,而不可樂也。宗廟之威,而不可安也。宗廟之器,可用也而不可便其利也,所以交于神明者,不可以同于所安樂之義也。酒醴之美,玄酒明水之尚,貴五味之本也。黼黻文繡之美,疏布之尚,反女功之始也。莞簟之安,而蒲越稿鞂之尚,明之也。大羹不和,貴其質也。大圭不琢,美其質也。丹漆雕幾之美,素車之乘,尊其樸也,貴其質而已矣。所以交于神明者,不可同于所安褻之甚也。如是而后宜。鼎俎奇而籩豆偶,陰陽之義也。黃目,郁氣之上尊也。黃者中也;目者氣之清明者也。言酌于中而清明于外也,祭天,掃地而祭焉,于其質而已矣。酰醢之美,而煎鹽之尚,貴天產也。割刀之用,而鸞刀之貴,貴其義也。聲和而后斷也。
稱壬辰
王江州夫人語謝遏曰:“汝何以都不復進,為是塵務經心,天分有限。”
僖夢之
君之喪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殯,授大夫世婦杖。子、大夫寢門之外杖,寢門之內輯之;夫人世婦在其次則杖,即位則使人執之。子有王命則去杖,國君之命則輯杖,聽卜有事于尸則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則輯杖,于大夫所則杖。大夫之喪:三日之朝既殯,主人主婦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則去杖,大夫之命則輯杖;內子為夫人之命去杖,為世婦之命授人杖。士之喪:二日而殯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婦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婦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殯則杖,哭柩則輯杖。棄杖者,斷而棄之于隱者。
曹冬卉
是月也,樹木方盛,乃命虞人入山行木,毋有斬伐。不可以興土功,不可以合諸侯,不可以起兵動眾,毋舉大事,以搖養氣。毋發令而待,以妨神農之事也。水潦盛昌,神農將持功,舉大事則有天殃。是月也,土潤溽暑,大雨時行,燒薙行水,利以殺草,如以熱湯。可以糞田疇,可以美土強。
淳于玥
荀鳴鶴、陸士龍二人未相識,俱會張茂先坐。張令共語。以其並有大才,可勿作常語。陸舉手曰:“雲閑陸士龍。”荀答曰:“日下荀鳴鶴。”陸曰:“既開青雲睹白雉,何不張爾弓,布爾矢?”荀答曰:“本謂雲龍骙骙,定是山鹿野麋。獸弱弩強,是以發遲。”張乃撫掌大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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