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賞戊戌
王戎父渾有令名,官至涼州刺史。渾薨,所歷九郡義故,懷其德惠,相率致賻數(shù)百萬,戎悉不受。
江乙巳
庾闡始作揚(yáng)都賦,道溫、庾雲(yún):“溫挺義之標(biāo),庾作民之望。方響則金聲,比德則玉亮。”庾公聞賦成,求看,兼贈貺之。闡更改“望”為“俊”,以“亮”為“潤”雲(yún)。
麥翠芹
是月也,天子乃以雛嘗黍,羞以含桃,先薦寢廟。令民毋艾藍(lán)以染,毋燒灰,毋暴布。門閭毋閉,關(guān)市毋索。挺重囚,益其食。游牝別群,則縶騰駒,班馬政。
逢靜安
凡聽五刑之訟,必原父子之親、立君臣之義以權(quán)之。意論輕重之序、慎測淺深之量以別之。悉其聰明、致其忠愛以盡之。疑獄,泛與眾共之;眾疑,赦之。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。成獄辭,史以獄成告于正,正聽之。正以獄成告于大司寇,大司寇聽之棘木之下。大司寇以獄之成告于王,王命三公參聽之。三公以獄之成告于王,王三又,然后制刑。凡作刑罰,輕無赦。刑者侀也,侀者成也,一成而不可變,故君子盡心焉。析言破律,亂名改作,執(zhí)左道以亂政,殺。作淫聲、異服、奇技、奇器以疑眾,殺。行偽而堅,言偽而辯,學(xué)非而博,順非而澤,以疑眾,殺。假于鬼神、時日、卜筮以疑眾,殺。此四誅者,不以聽。凡執(zhí)禁以齊眾,不赦過。有圭璧金璋,不粥于市;命服命車,不粥于市;宗廟之器,不粥于市;犧牲不粥于市;戎器不粥于市。用器不中度,不粥于市。兵車不中度,不粥于市。布帛精粗不中數(shù)、幅廣狹不中量,不粥于市。奸色亂正色,不粥于市。錦文珠玉成器,不粥于市。衣服飲食,不粥于市。五谷不時,果實未熟,不粥于市。木不中伐,不粥于市。禽獸魚鱉不中殺,不粥于市。關(guān)執(zhí)禁以譏,禁異服,識異言。
烏孫文川
大夫降其庶子,其孫不降其父。大夫不主士之喪。為慈母之父母無服。夫為人后者,其妻為舅姑大功。士祔于大夫則易牲。繼父不同居也者;必嘗同居。皆無主后。同財而祭其祖禰為同居;有主后者為異居。哭朋友者于門外之右南面。祔葬者不筮宅。士大夫不得祔于諸侯,祔于諸祖父之為士大夫者,其妻祔于諸祖姑,妾祔于妾祖姑;亡則中一以上而祔。祔必以其昭穆。諸侯不得祔于天子,天子、諸侯、大夫可以祔于士。
軒轅水
為母之君母,母卒則不服。宗子,母在為妻禫。為慈母后者,為庶母可也,為祖庶母可也。為父母、妻、長子禫。慈母與妾母,不世祭也。丈夫冠而不為殤,婦人笄而不為殤。為殤后者,以其服服之。久而不葬者,唯主喪者不除;其余以麻終月數(shù)者,除喪則已。箭笄終喪三年。齊衰三月與大功同者,繩屨。練,筮日筮尸,視濯,皆要绖?wù)壤K屨。有司告具,而后去杖。筮日筮尸,有司告事畢而后杖,拜送賓。大祥,吉服而筮尸。庶子在父之室,則為其母不禫。庶子不以杖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喪,則孫以杖即位可也。父在,庶子為妻以杖即位可也。諸侯吊于異國之臣,則其君為主。諸侯吊,必皮弁錫衰。所吊雖已葬,主人必免。主人未喪服,則君于不錫衰。養(yǎng)有疾者不喪服,遂以主其喪。非養(yǎng)者入主人之喪,則不易己之喪服。養(yǎng)尊者必易服,養(yǎng)卑者否。妾無妾祖姑者,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。婦之喪、虞、卒哭,其夫若子主之。祔,則舅主之。士不攝大夫。士攝大夫,唯宗子。主人未除喪,有兄弟自他國至,則主人不免而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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