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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保罗芭芭拉禁忌1
典辛巳
有人問袁侍中曰:“殷仲堪何如韓康伯?”答曰:“理義所得,優劣乃復未辨;然門庭蕭寂,居然有名士風流,殷不及韓。”故殷作誄雲:“荊門晝掩,閑庭晏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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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道季雲:“思理倫和,吾愧康伯;誌力強正,吾愧文度。自此以還,吾皆百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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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子大蠟八。伊耆氏始為蠟,蠟也者,索也。歲十二月,合聚萬物而索饗之也。蠟之祭也:主先嗇,而祭司嗇也。祭百種以報嗇也。饗農及郵表畷,禽獸,仁之至、義之盡也。古之君子,使之必報之。迎貓,為其食田鼠也;迎虎,為其食田豕也,迎而祭之也。祭坊與水庸,事也。曰“土反其宅”,水歸其壑,昆蟲毋作,草木歸其澤。皮弁素服而祭。素服,以送終也。葛帶榛杖,喪殺也。蠟之祭,仁之至、義之盡也。黃衣黃冠而祭,息田夫也。野夫黃冠;黃冠,草服也。大羅氏,天子之掌鳥獸者也,諸侯貢屬焉。草笠而至,尊野服也。羅氏致鹿與女,而詔客告也。以戒諸侯曰:“好田好女者亡其國。”天子樹瓜華,不斂藏之種也。八蠟以記四方。四方年不順成,八蠟不通,以謹民財也。順成之方,其蠟乃通,以移民也。既蠟而收,民息已。故既蠟,君子不興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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卒哭而諱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與父同諱。母之諱,宮中諱。妻之諱,不舉諸其側;與從祖昆弟同名則諱。以喪冠者,雖三年之喪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踴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婦。己雖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殤之小功,則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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褚季野語孫安國雲:“北人學問,淵綜廣博。”孫答曰:“南人學問,清通簡要。”支道林聞之曰:“聖賢固所忘言。自中人以還,北人看書,如顯處視月;南人學問,如牖中窺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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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丞相初在江左,欲結援吳人,請婚陸太尉。對曰:“培塿無松柏,薰蕕不同器。玩雖不才,義不為亂倫之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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