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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坛浦夜枕合戦记全文解析
壤駟天春
季夏之月,日在柳,昏火中,旦奎中。其日丙丁。其帝炎帝,其神祝融。其蟲羽。其音征,律中林鐘。其數七。其味苦,其臭焦。其祀灶,祭先肺。溫風始至,蟋蟀居壁,鷹乃學習,腐草為螢。天子居明堂右個,乘朱路,駕赤騮,載赤旗,衣朱衣,服赤玉。食菽與雞,其器高以粗。命漁師伐蛟取鼉,登龜取黿。命澤人納材葦。
愛丁酉
從服者,所從亡則已。屬從者,所從雖沒也服。妾從女君而出,則不為女君之子服。禮不王不禘。世子不降妻之父母;其為妻也,與大夫之適子同。父為士,子為天子諸侯,則祭以天子諸侯,其尸服以士服。父為天子諸侯,子為士,祭以士,其尸服以士服。婦當喪而出,則除之。為父母喪,未練而出,則三年。既練而出,則已。未練而反,則期;既練而反,則遂之。
速翠巧
是月也,農有不收藏積聚者、馬牛畜獸有放佚者,取之不詰。山林藪澤,有能取蔬食、田獵禽獸者,野虞教道之;其有相侵奪者,罪之不赦。
第五洪宇
夏侯太初嘗倚柱作書。時大雨,霹靂破所倚柱,衣服焦然,神色無變,書亦如故。賓客左右,皆跌蕩不得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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祖車騎過江時,公私儉薄,無好服玩。王、庾諸公共就祖,忽見裘袍重疊,珍飾盈列,諸公怪問之。祖曰:“昨夜復南塘壹出。”祖於時恒自使健兒鼓行劫鈔,在事之人,亦容而不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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範宣年八歲,後園挑菜,誤傷指,大啼。人問:“痛邪?”答曰:“非為痛,身體發膚,不敢毀傷,是以啼耳!”宣潔行廉約,韓豫章遺絹百匹,不受。減五十匹,復不受。如是減半,遂至壹匹,既終不受。韓後與範同載,就車中裂二丈與範,雲:“人寧可使婦無(巾軍)邪?”範笑而受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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